當年的維和戰鬥在奧西島開戰。一晚,因為下大雨,外面無法搭帳篷,只好借宿在當地人家。

羅凱率一幹士兵正好就借宿在靈芝家,靈芝當時才二十歲,正是情窦初開的年紀,見到他的第一眼,便情難自禁。

沒幾天,羅凱受了傷,随隊軍醫又把他安排在靈芝家休養,靈芝自然歡喜得不得了,不僅使出渾身解數給他治傷,還千方百計地讨好他。

而羅凱一直跟她客客氣氣,心有所屬,任何女人再也入不了他的眼,但靈芝是個執拗又頑固的女人,一旦把心給了他,便決定不放棄。

羅凱的傷稍微好些,又上了戰場,那是一場惡戰,最終寡不敵衆,羅凱也沒能逃過厄運。

慶幸的是,靈芝居然能從屍橫遍野中找到了他,連夜将他背回家。當時,羅凱的腹部中了數槍,腦部遭受過劇烈撞擊,存活下來根本就不可能,但靈芝憑着高超的醫術,硬是把他從死神手裏拉了回來。

只是從此昏迷不醒,她倒是想過讓他清醒過來,可她清楚的知道,這個男人,一旦清醒過來,必定會離她而去,因為他根本不屬于這個國家,更不屬于她。

而且,她從他的錢夾裏看到過他跟江思雁的合影,知道他已經有了心上人。

即便是這樣,也阻擋不了靈芝對他發瘋發狂的迷戀,要想永遠地留住他,必須讓他與過去徹底地隔絕,于是,她把他的東西又扔回屍橫遍野的戰場,讓來收撿屍體的部隊誤以為他已經犧牲。

就算是整天守着一個沒有意識的植物人,靈芝的心也是滿足的,後來,一切風平浪靜後,她給他換了身份,并和他領了結婚證。

島國過去的婚姻制度比較落後,加之靈芝的謊言成功的騙取了工作人員的同情,甚至還對她這種不離不棄的做法予以了肯定。

自此,靈芝便過着深居簡出的日子。

……

“我不擇手段?”靈芝苦笑,聲音軟下來,透着委屈,“阿銘,如果沒有我的不擇手段,你能活到現在嗎?這些年,要不是我一直悉心照顧着你,你早就沒命了!”

“所以,我到現在也沒能回國?一直在這裏待了二十七年?”羅凱反問,看着她的目光愈見冰寒,“還有,別叫我阿銘,我也根本不是什麽阿銘,如果我沒記錯,我告訴過你我的名字,我叫羅凱。”

靈芝委屈地癟癟嘴:“凱,你當時命在旦夕,根本就回不了國。”

“所以,你就私自給我扣下了?”羅凱再次反問,一切已經了然,眼眸輕顫了幾下,“還有,凱這個單字不是你能叫的!”

“對,當年部隊來尋找屍體,你為什麽要私自扣下他?”江思雁也接過話去質問,若不是她私自扣下,他們怎麽可能被生生分離了整整二十七年?

那種陰陽兩隔的痛,沒有親身經歷過的人無論如何也體會不到。

“你當時的情況根本不适合坐飛機,只怕回不了國就會喪命,所以我才……”靈芝不理會江思雁的質問,只眼淚汪汪地看着羅凱,委屈着聲音解釋。